茍順看著黑漆漆的槍口,并沒有選擇反抗,因為他不是傻子,他知道功夫再高,也怕菜刀,更何況是槍呢。
茍順被押到戒車里,那幾個戒察拿著槍,死死的盯著他,仿佛怕他忽然飛走了一樣。
最后,戒車停在了戒查所。
茍順被帶進了一間小屋子,兩個戒察把他按的坐在椅子上,把他的兩個手腕兒放進兩只鐵環里后,又用兩把大鎖將鐵環牢牢鎖住。
不大一會兒,茍順看見兩個人走了進來,為首的是個男子,大約三十多歲,后面跟著一個短發的女人,手里拿著一個筆記本,看起來要年輕一些。
“隊長,你來了,那我們是不是可以下班了”之前看守茍順的一個戒察帶著一副奉承的笑臉說道。
那隊長聽罷,擺了擺手,兩個戒察便下去了。
隊長在茍順對面的椅子上坐了下來,那女的坐在他旁邊,把筆記本展開,從口袋里掏出一支筆,顯然已經做好了記錄的準備。
“姓名”那隊長問道。
“茍順?!逼堩樔鐚嵒卮?。
“年齡”
“十八。”
“職業”
“學生?!?br/>
“就讀學校,年級”
“茵智中學,高階段三年級?!?br/>
“哪里人”
“萊茵市,千洪縣,曲遠鎮?!?br/>
“家里有什么人”
“只有一個爺爺。”
“知道為什么抓你嗎”
茍順搖了搖頭。
“擅闖私宅,傷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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